2022-10-19 20:30:02
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网站,近期宁波市印发《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的通知》,其中提到,在宁波居住生活的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,提交材料即可申报户口迁入登记,农村地区取得城镇住宅用地的不动产权属合法所有权人,可按城镇地区居住落户条件办理迁入手续,统一落户到不动产权属所在地的居委会。该细则将自10月27日起实行。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“政策解读”,新政与以往不同的一个调整在于:取消了原先“缴纳社保”的要求,实行“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”。此外,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(镇)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均满两年放宽至均满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