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1-11 16:07:16
11月11日,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》的通知。通知指出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。同时也要看到,一些地方还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不严格、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、供餐质量和水平不高等问题。为持续巩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成果,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,将国家试点地区更名为国家计划地区,地方试点地区更名为地方计划地区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经查实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:(一)通过虚报、冒领、套取等手段,挤占、挪用、贪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的;(二)设立“小金库”,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、津补贴、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;(三)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、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;(四)采购伪劣食材、损害学生身体健康的;(五)食堂违规承包,大宗食品、食材采购程序不合规合法的;(六)存在严重浪费现象,造成不良影响的。